商标申请驳回中的维权 中嘉律所

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
2022-06-13

商标注册被驳回.jpg

【导语】

在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后,行政阶段胜诉的概率是否就希望渺茫?

【案情】

当事人是上海一家知名科技公司,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涉案诉争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就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予以驳回。然而,引证商标注册人已经在2019年7月便被吊销执照,同时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提起撤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就引证商标作出撤销决定。

【北京中嘉律所开展的工作】

一、沟通事实,制定诉讼方案。

引证商标注册人被吊销执照,引证商标所有人主体资格已经消亡,即使引证商标的撤销决定还未进行公告,但当事人也应提起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诉讼,利用一、二审甚至再审诉讼程序等待引证商标撤销决定公告的作出。

二、证据准备

提交诉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引证商标撤销决定书、引证商标所有权人工商登记信息作为证据材料。

三、维权过程

代理当事人作为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争商标申请驳回决定予以维持,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随着引证商标撤销决定作出公告,二审改判撤销诉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诉争商标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维权结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诉争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诉争商标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律师建议】

商标的申请获准注册存在难度,据此,市场主体应该听取专业意见、积极采取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商标申请驳回中的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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