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女子醉酒后下车呕吐致坠桥身亡,出租车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中嘉律所

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
2022-06-17

醉酒下车身亡.jpg

常言道,“小酌怡情,大饮伤身”,这酒喝多了,不但会误事,还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后果。之前接触的一些案件中,就有涉及聚餐饮酒中,有人饮酒过多,发病身亡,之后家属将同桌饮酒人告上法庭的。但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的这个案子却有点特殊,虽然也是因酒而起,但被告既没参与饮酒,也没劝酒,简直是“躺枪”。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

案发当日,年龄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子徐某,在武汉市某酒吧饮酒玩乐至深夜,期间喝了不少酒,离开酒吧时几乎已经是“喝大了”。出了酒吧,徐某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刘某一看,乘客是一个喝多了的小姑娘,可能是想到这姑娘看上去跟自己女儿差不多大,怕她喝醉了不安全,就接了这一单,想着把她安全送回家。

出租车向着徐某家开去,开了一段路程后,可能是由于路面颠簸,也可能是徐某实在喝得太多了,她一直嚷嚷着难受,要下车呕吐。可当时刘某的车正行驶在长江大桥上,不能随意停车,司机刘某一再解释,但徐某仍然强烈要求,吵闹不停。刘某环顾大桥,因为当时已经深夜,车辆不多,想着就让徐某下车吐一下吧,吐出来还能好受点,自己也正好下车透透气,抽根烟。

就这样,刘某停车了,徐某下车呕吐,他自己下车抽烟。一根烟毕,刘某回到车上,可等了几分钟徐某还没回来,忽然预感有点不妙,于是赶紧下车查看。可奇怪的是,四处都不见徐某踪影,一个大活人,突然之间就人间蒸发了!

情急之下,刘某赶紧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一路搜寻,最后竟然在大桥底下发现了徐某,她已经没了呼吸,警方宣告死亡。从尸检报告以及现场的证据来看,初步认定徐某死于意外。

徐某的父母知晓此事后,悲痛欲绝,难以接受。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如花似玉的闺女,怎么一夜之间说没就没了?老两口不能接受,认定是刘某的过错,因此一怒之下,把他告上法庭。

徐某的父母称,出租车司机刘某明,在明知女儿徐某喝醉的情况下,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放任女儿下车呕吐,这种行为造成了徐某的死亡,因此索赔98万元赔偿。

那么,在这个案子中,出租车司机刘某明,是否需要为徐某的死负责呢?我们先看一下相关法律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见,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存在过错,在法律上过错构成有四个要件:1.损害事实;2.行为违法;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回到本案,出租车司机刘某明确实存在违规停车的过错事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禁停路段停车驾驶人不在场的,处以200元的罚款,记3分;驾驶人在场的时候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此外,刘某违规停车的过错的违法行为,也确实与徐某坠桥死亡有存在一定的因故关系,也就是说,他需要为徐某的死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刘某明违规停车,要负45%的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经核算刘某明需赔偿死者家属32.9万多元。

那么,这笔赔偿款,是需要刘某明独自承担呢?还是由他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分摊呢?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这也就是说,如果真的需要赔偿,刘某明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这个案子反转了,刘某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判时,重新到案发现场调查测量,发现老刘停车的地点距离坠桥的栏杆有2.1米左右,且为人行横道,桥上的栏杆也有一定的高度和宽度,以一般社会经验和知识水平作为判断标准,即便徐某醉酒情绪不稳定,只要不故意跳下去,是很难预见坠亡的情况的。

因此,二审法院的认为,事发地禁止停车是基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需要,而不是为了防止行人坠桥。而作为一个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徐某应当知道醉酒的危险性,从而约束控制自己的言行,因此她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此外,根据当时行车记录里的录音,也能明确听出来,徐某当时是自己多次要求停车的司机刘某明才不得不停车的,所以刘某虽然存在违规停车,但他的这个行为无法预见到徐某会有死亡的风险,并不存在故意过失或疏忽,和徐某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据不构成侵权,也不需要承担相应赔偿。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小徐家属的所有诉求,出租车司机刘某明免除了一切赔偿责任。

总之,通过本案我们就是想提醒广大网友,千万不要过分纵酒,因为我们谁都无法预料到自己酒后的行为和遭遇。本案中正值青春妙龄的少女徐某,明明还有大好的人生等着她,可却因为一次酒后失误,枉送性命,最终还要父母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悲痛,想来也是令人唏嘘。

此外,还要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夜间载客的时候,遇到醉酒乘客一定要谨慎对待,一旦接了单,就请多一份小心照顾,这样既是做了好人好事,能够保障醉酒的乘客平安到家,也是帮助自己消灾免难,省得惹下纠纷。之前就有一起类似的案件,也是一位醉酒的乘客搭乘出租车,酒后没给钱,被司机强行拉下车,结果第二天警察发现醉酒乘客昨夜心脏病发,死在路边。本案中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自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不论是为人还是为己,一旦遇到醉酒的乘客,请司机们务必多理解,多包容,小心护送,安全至上,这才是最稳妥的对待方式。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民事纠纷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女子醉酒后下车呕吐致坠桥身亡,出租车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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