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咨询:雨水进入发动机导致车辆受损,能否向保险公司索赔?中嘉律所

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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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极端天气频繁来袭,一进入夏季雨水就特别多,很多地方都遭遇过特大暴雨灾害,路面积水,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那么,如果遇到雨水进入发动机,导致车辆受损的情况,能否向保险公司索赔呢?不久前朱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桩糟心事,还因为跟保险公司商谈不妥,闹上法庭。那么咱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案情回顾】

朱先生拥有一辆上海通用轿车,此前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油漆损失险等险种,其中车损险责任限额为13.5万元。

2021年7月20日,郑州市遭遇特大暴雨,朱先生从公司驾车回家时,因路面积水严重,车辆突然熄火在水中“趴窝”,朱先生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至现场进行拍照、勘查,车辆经由专业维修点检测,确定事故系大雨积水浸淹造成车辆发动机等配件损坏所致。经价格论证中心认证,朱先生的车辆损失为12200元,另加鉴定费等损失共计12500元。朱先生认为,车辆进水熄火,维修费用理应由保险公司赔付,不料却被保险公司拒赔。无奈,朱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坚持辩称,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事项,发动机损失由附加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保障范围,朱某未投保该附加险,应驳回朱某的诉讼请求。

那么,如果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是免赔事项,保险公司是不是就不用赔钱了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本案中,保险条款规定的暴雨责任与发动机进水免责两种情形同时出现且存在矛盾,朱某与保险公司对此种情形是否属理赔范围的理解发生重大分歧,应当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保险公司的解释,由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

再者,发动机作为机动车不可分割的关键部位,属于保险标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投保车辆损失险而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失不能获赔的情况下,投保人朱某仍坚持投保,表明其对该条款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而保险公司作为拟定保险条款的一方,应该将该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向其作出解释,提醒投保人审慎选择该项保险,并告知投保人该部分损失需通过购买附加险来保障,使投保人明确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已向投保人提示即便投保车损险,发动机损坏亦不能获赔的特别告知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故涉案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赔偿朱某的损失。

综上,郑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未举证证实投保时已向投保人送达了保险条款并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条款中约定,因雷击、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失的,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但对何种损失属于该条款规定的暴雨所致未作明确约定,被保险车辆发动机进水确系暴雨所致,包含在列明的自然灾害之内,应属理赔范围。法院遂支持了朱某的诉讼请求。

通过本案的判决,我们看到,当我们遇到极端天气引发的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车辆受损的情况,这属于驾驶人无法预料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应当给予理赔的。但是,如果是另外一种情况,比如天气良好时,驾驶人因操作失误或者故意驶入沟渠、河道及其他积水地段时,那么这样的涉水行驶并非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所致,而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以约定免责为由拒赔。

最后,我们要提醒大家,夏季降雨量大,因雷暴或者暴雨积水,导致车辆受损的风险也在增加。因此有车一族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要问清楚免责条款,以免在遇到类似案件时,引发纠纷。同时,也建议大家出行前看好天气,尽量不要驾车去郊外等危险地带,万一遭遇事故,能不能理赔还是小事,能不能保障人身安全才事关重大!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给大家整理的“雨水进入发动机导致车辆受损,能否向保险公司索赔?”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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