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女子登记后反悔,称被胁迫结婚,这种婚姻可撤销吗?中嘉律所

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
2022-08-11

2.jpeg

现在的年轻人普遍不愿意结婚,为此家长可是操碎了心,仅仅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已经不够了,有些更极端的家长,甚至不惜“以死相逼”,强迫孩子结婚。

【案情回顾】

近日有一件热门案件,说是90后姑娘小周在母亲安排下与远房亲戚小付相亲,见面后,小周没看上小付,拒绝交往,不料母亲竟以死相逼,强行要求女儿与小付结婚。

小周迫于母亲压力,与小付领了证,但结婚快一年了,二人婚后从未有过夫妻生活,小周多次提出离婚,母亲还是坚决反对,母女因此频繁争吵甚至打斗。

最后,小周迫于无奈,告到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婚姻。那么,小周诉请法院会支持吗?

【法庭审判】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胁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本案中,小周确实是在母亲多次要挟的情况下,才与小付结婚的。证据如下:

1.婚前,小周多次明确提出不愿意和付某谈恋爱、结婚,但小周母亲以“将小周赶出家门”、“死给小周看”等言辞作为要挟,导致小周在违背自由意志的情况下与小付结婚。

2.婚后。小周与小付一直未有过夫妻生活,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但小周母亲仍然通过与其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等方式,要求小周继续维持婚姻。

    综上,小周母亲的行为已经构成胁迫。小周现在要求撤销婚姻,因为她结婚时间未满一年,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同意撤销小周与小付之间的婚姻关系。

【律师分析】

通过本案,我们了解到,自然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享有自主自愿决定本人婚姻的权利,如果一方是在被胁迫的状态下成婚的,那么被胁迫的一方, 依法享有撤销婚姻的权利。撤销婚姻也是有时间限制的, 民法中规定必须要登记后的一年之内申请撤销,如果超过了一年,即便是被胁迫的婚姻,也不能撤销,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胁迫的一方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根据《民法典》1052条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们举个例子,小梅交了个男朋友阿强,二人恋爱一段时间,小梅受不了阿强过分的控制欲,想提出分手,但阿强这时提出了威胁,说“你不跟我结婚,我就杀你全家”。小梅知道阿强之前有过犯罪记录,很害怕,于是在胁迫之下与阿强登记结婚。婚后小梅多次提出离婚,都被阿强拒绝,并且继续威胁,于是小梅就想逃走,到其他城市打工,但还是被阿强找到。阿强把小梅带回家,关在家中,从此不让她出门。小梅被关了一年多,一次小梅在城里的哥哥回老家探亲,才发现了这件事。哥哥报了警,这才把小梅救出来。阿强依法被判了刑,小梅也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二人的婚姻。在本案中,小梅提出申请的时间,符合“恢复自由之日算起的一年之内”的要求,所以最终法院判了她与阿强的婚姻可撤销。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了解到了“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即当事人没有夫妻关系,其婚姻状况属于未婚。可申请撤销婚姻的人只能是婚姻当事人,其他人包含当事人近亲属或组织都无权申请撤销婚姻。

那么,通常我们怎么来判断,一桩婚姻是否是被胁迫的呢?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通常判断婚姻是都被胁迫,有以下几个标准: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比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这辆车就不送给你”,这里,男方的言行仅仅是取消赠与的表示,并不构成非法胁迫行为;而如果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将你家的房子烧了、父母杀了”,男方的这种言行就是非法胁迫行为。

(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

此外,胁迫的手段,通常有两种类型:

(1)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

(2)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

   总之,如今是法治社会,即便是父母也不能强行违反子女的意志,搞包办婚姻。被胁迫的婚姻是无效的,胁迫他人结合等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年轻人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克服内心的软弱,勇敢捍卫自己的婚恋自由!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女子登记后反悔,称被胁迫结婚,这种婚姻可撤销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阅读1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