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咨询:养生馆关门停业,顾客“充值赠送金额”的钱,能否要求返还?中嘉律所

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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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现象,不论我们是去理发店、健身房还是养生馆消费,现在的商家一律都会推荐“充值办卡享优惠”的活动,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用办会员卡打折的形式,来圈住回头客,同时也能够通过提前“透支”消费的方式,为店面获得更多盈利,保证流动资金充足。但提前消费有风险,一旦经常光顾的店铺因经营不善突然倒闭了,老板也找不到了,到时候我们提前充值的金额,找谁去退款呢?或者说,即便能够找到人,充值时店家赠送的金额,还能否要求退还呢?

近日,贵州省发生了一件消费者维权案,咱们来看一下,在类似情况中,法院会如何判罚。

【案情回顾】

被告贵州xx养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公司)开设店面经营足疗、保健、按摩、美发等服务,并举办消费者充值2万元赠送1.2万元的活动。原告田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相继向养生公司转账2万元,养生公司履行承诺赠送1.2万元,充值后田某某在该店可享受3.2万元消费金额。2021年,田某某发现养生公司店面已人去楼空,遂诉至法院请求养生公司退还其剩余充值金额及赠送金额。

【法院审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田某某与养生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田某某在养生公司店面进行养生项目消费,并预交费用成为会员,双方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养生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停业,不能继续为田某某等会员提供服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的服务合同解除,养生公司应当承担田某某未消费余额的返还责任。

至于退款金额问题,养生公司主张,只退还田某某实际充值后未消费的部分,而田某某一方则主张,退还金额应该为“实际充值(2万元)+赠送金额(1.2万元)-消费金额1.35万元”,即1.85万元。

对此,法院认为,充值赠送活动系赠送方对自身权益的处分,该赠送行为合法有效,因此养生公司应返还田某某剩余充值金额及赠送金额。

至于返还金额的认定,应秉承赠送金额应与充值金额按比例同步消费的原则。本案中,田某某充值20000元,养生公司赠送12000元,比例为5:3,田某某的消费中有5/8为其充值的金额,剩余3/8为养生公司赠送的金额,经双方认可,田某某已到店消费金额13500元,故养生公司应返还的金额为20000元-13500元×5/8,即11562.5元。

【律师分析】

看完法院的判决,很多人可能会困惑,既然法院认定养生公司的赠送金额有效,那么返还的金额里,为什么不包括赠送金额1.2万元中未消费的部分。在这里要解释一下,法院认定的,赠送金额与充值金额同比例同步消费原则,即消费的部分享受5:3的赠送权益,至于未消费的部分,法院则认定仅返还充值部分,而不再需要商家就未消费部分返还赠送金额,这种判决,对消费者和商家双方来说,都可谓是非常公正的。

接下来,我们不妨进一步区分一下,“赠送金额”与赠与的不同,大家可能会更容易理解。

经营者承诺的“赠送金额”系经营者对自身权益的处分,该赠送行为合法有效,当消费者按促销活动要求进行充值,赠送行为已完成。但经营者承诺的“赠送金额”不等同于合同意义上的无偿赠与行为,主要区别在于,其是经营者为了促销给予消费者的优惠额度,有消费的优惠前提,赠送涵盖在购买当中,因此不具有无偿赠与的意思表示。

所以,若没有明确规定,则赠送金额与消费金额发生混同,消费时并不能区分其消费的金额系赠送金额还是充值金额,因此也不存在先消费充值金额再消费赠送金额的顺序,返还时应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充值优惠比例返还。

总之,对于近年来市面上流行的这种“预付消费”现象,京声律所提醒广大网友,要谨慎充值,理性消费,以免出现“办卡容易、退钱难”,“人去楼空”,求偿无门等消费隐患。

如果在确实有需要充值办卡的情况下,消费者也要积极主动与商家书面合同或服务协议,问清楚具体的优惠内容、能否退卡或转款、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相关内容,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维权困难。

最后,一旦察觉店铺有问题,消费者要妥善做好保留证据的工作。比如及时留存与商家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或者电话录音,以及消费凭证、预付款协议等等,这些证据在起诉维权时,都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养生馆关门停业,顾客“充值赠送金额”的钱,能否要求返还?”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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