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就有狠心爹妈遗弃子女的故事,我们也常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类似的桥段:未婚少女失足怀孕、生子,然后孩子出生后就被家人偷偷遗弃,要么是丢进河里,要么是偷偷送给其他人家抚养。然而这样的情节不只存在于古装影视剧里,在现代社会也仍然有“亲妈弃子”的悲剧发生。不过,如今已经是法治社会,已经不是想生就生,想养就养,不养就把孩子随意丢弃的时代了,我国《刑法》里有明确规定,遗弃婴儿是犯罪行为,要面临刑事处罚。今天我们就分享一起“婴儿遗弃案”,来看看法院对这类案件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案情回顾】
王某某29岁,五年前她与田某结婚,育有一子。儿子4岁时,王某某与田某离异,独自前往北京,在某酒店担任服务员,儿子由前夫抚养。王某某离婚后,很快发展了一段新恋情,对方是某公司的经理,经济条件优越,王某某十分看重这段感情,希望能就此开始新生活。但就在这时,王某某却意外发现,自己已经怀孕3个月,孩子是前夫田某的。王某某的第一反应是不想要这个孩子,于是她去医院要求做人流,可是医生却告诉她,孩子已经太大了,超过了做人流的时间,只能生下来。随后,王某某又去网上搜索了许多流产的法子,可是都不太靠谱。而如果要做引产,又需要社区开证明,到时候就会弄得人尽皆知。
于是,为了将此事瞒住,王某某就选择了消极被动的处理方式,一直将此事拖下去。这段期间她以生病为由请假了几个月,跟新男友则谎称是父母生病了,需要自己回家照顾。直到2021年6月28日凌晨,王某某到了生产时间,她就独自一人在租住地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独自产下一男婴,此后便一人抚养。这段时间内,王某某一个人带着孩子,做了各种思想斗争,直到9月4日,王某某鬼使神差地,突然下了狠心,将刚满两个月的婴儿从出租房带出,遗弃在北京市xx区某居民小区一个楼梯间。早上7点,附近居民发现遗弃男婴后立刻报警。
当天下午5点,王某某被北京市xx区公安机关抓获。同时,男婴被送往当地福利院。在公安机关的审讯中,王某某声称,自己生完孩子后患上了产后抑郁,加上没有任何积蓄,又害怕新男友因为这个孩子跟自己分手,当时心理压力太大,情绪不稳定,于是就一时鬼迷心窍,做出了错误决定,导致了遗弃行为的发生。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提起公诉。12月7日,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到本案,被告人王某某具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遗弃2个月的婴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但结合王某某生产以及养育孩子时所处的特殊环境,以及其患有产后忧郁症的特殊情况,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律师分析】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遗弃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上的抚养义务是:
1、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5、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6、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7、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8、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但是,按照立法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综上所述,不论是对于年幼的子女,还是需要赡养的老人,具有抚养义务的一方,都应该尽能地去帮助他们,即便是遇到经济困难或者自身精神状态无力负担的情况下,也应该及时向亲友或者福利机构寻求帮助,而不应该选择遗弃的方式,去消极处理问题,一旦因遗弃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那么很可能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到时候就悔之晚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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